近期,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本市生產領域塑料購物袋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4家企業生產的4批次產品,經檢驗全部合格。
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T 21661-2008《塑料購物袋》標準,對標識、尺寸偏差、感官、跌落試驗、提吊試驗、漏水性等項目進行檢驗。
產品選購及使用小常識
合格的塑料購物袋,沒有明顯的異味,從外觀上看,塑料購物袋必須正確標注以下內容:產品名稱、標準編號、規格、公稱承重、生產廠名及圖形符號代號等;有人性化警示標志,包括“為保護環境和節約資源,請多次使用”等字樣;有可回收的標記和圖案,并有“廢棄后建議回收再利用”的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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