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重慶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近日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對《廣告活動負面清單》作出修改。
據介紹,本次對《負面清單》的修改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對與新修改的《廣告法》不一致的內容進行修改,如刪除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單位從事廣告發布業務應當辦理廣告發布登記規定內容以及與此相關的內容。二是對應《廣告法》修改后條款順序的調整,以及市場監管總局對部分規章的修改,對一些禁止內容或情形的設定依據進行了調整,如對醫療廣告、藥品廣告、醫療器械廣告、保健食品廣告、廣告代言等禁止的具體內容或情形設定依據條款進行了修改;對應《農藥廣告審查發布規定》《獸藥廣告審查發布規定》的修改,對農藥廣告、獸藥廣告設定依據進行了修改。
“新版本總結歸納了廣告活動的禁止內容或情形,可從源頭杜絕虛假違法廣告,也讓廣大人民群眾更容易參與廣泛的社會監督。”重慶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